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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莱互动和第七大道因游戏授权合作产生纠纷 研发商与运营商如何控风

时间:2020-07-29 10:56: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者:DN032

游戏研发商和运营商是游戏产业链上的两个重要主体,研发商将游戏授权给运营商,收取一定费用,并从游戏发行收入中按比例收取一定分成。这种合作模式能够发挥研发商与运营商的优势,节约成本。

不过,最近,同为港股游戏公司的游莱互动与第七大道,却因游戏授权合作产生纠纷并闹上法庭。游莱互动与第七大道不仅有多年业务合作,第七大道还是游莱互动的重要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产生纠纷让当事方游莱互动直呼难以理解。

合作伙伴翻脸

近日,港股上市公司游莱互动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掌赢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掌赢控”),对深圳市前海幻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前海幻境”)提起诉讼,原因是前海幻境单方面解除知识产权授权协议,导致掌赢控遭受损失。

据了解,自2013年起,游莱互动与同为港股上市游戏公司的第七大道进行合作。2013年~2018年期间,掌赢控、前海幻境以及第七大道的子公司深圳七道,签订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授权协议,由深圳七道或前海幻境,授权若干知识产权素材给掌赢控使用。

掌赢控进行相关手游合作产品开发,并向深圳七道或前海幻境支付一定的授权费用,并根据游戏收入支付分成。

2020年3月,前海幻境以掌赢控未及时结算分成款,以及重新要求提供若干产品的数据查询权限为由,向游莱互动发出了书面告知函,要求终止游戏开发合作协议;游莱互动则称,公司已经支付了相关的费用,掌赢控不存在违约行为,因此前海幻境无权单方面终止协议,遂提起诉讼。

第七大道目前共持有游莱互动14.71%股份,是游莱互动第二大股东。既有股权关系又是合作方,第七大道提出解约,让游莱互动感到费解。游莱互动表示,第七大道作为公司主要股东之一,其行为不但直接影响本集团利益,也影响所有股东包括其自身的利益,公司对此实在难以理解并深感遗憾。

“游戏行业的开发商和运营商,可以类比影视行业的制作方和发行商。有些企业擅长做研发,想让自己的游戏获得更好的运营推广,就会将游戏授权给其他专业运营商,这是非常普遍的合作模式。”资深游戏从业者梁平(化名)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这种合作模式对于开发商和运营商都有好处,他们能够发挥各自优势,节约成本。如果双方的合作达不到预期,到期解除协议是很正常的;如果合作期间双方对于运作模式、分成比例、付款方式等发生分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比较大。”梁平表示。

第七大道投资亏损

游莱互动与第七大道的股权关系始于五年前。2015年8月,为了发展海外业务,第七大道与游莱互动股东签订协议,第七大道以现金2760万美元购买游莱互动23%股份,并有权向游莱互动派驻一名董事。

在游莱互动上市后,第七大道的股份被摊薄至15.52%,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不过,游莱互动虽然成功上市,但股价却持续下跌,未能给第七大道带来相应回报。

截至7月27日,游莱互动收盘价仅为0.08港元/股,市值不到2亿港元,第七大道的投资面临大额浮亏。

在双方闹翻前,今年2月14日,第七大道以每股0.146港元的价格减持了1037万股游莱互动股票,减持总价为151.4万元,减持后第七大道仍持有游莱互动14.71%股权。

近年来,第七大道营收、利润均处于下滑状态,尤其是对游莱互动的投资亏损,给第七大道带来了巨大损失。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游莱互动主要负责在特定区域发行第七大道旗下两款著名游戏《神曲》《弹弹堂》。2018年、2019年,游莱互动来自第七大道授权游戏的收入,分别约占其总收入的16%、14%。

游莱互动曾进入第七大道五大客户名单,第七大道也曾在发行资料中称,游莱互动是其重要业务合作伙伴,可见两家公司互为重要合作伙伴。然而,此次纠纷发生后,两家公司均表示,事件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

游莱互动称,公司一直在寻求与第七大道以外的游戏开发商的合作机会,在运营上并没有严重依赖第七大道或任何特定开发商。第七大道则认为,游莱互动在合作中存在违约在先的情形,因此公司的主张将有较大机会获得法院支持,对公司影响不大。

游戏授权风险频发

在游戏行业,游莱互动与第七大道类似的合作模式并不鲜见。包括腾讯等游戏巨头在内,很多游戏企业都有代理运营或授权给其他企业运营的游戏产品,而因此产生纠纷也十分常见。

比如近年来,多家A股上市公司因为传奇IP的授权问题而产生纠纷,持续多年的诉讼给这些企业的正常研发和运营带来巨大影响。

记者梳理发现,仅在今年上半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发布了多起涉及游戏授权纠纷的案件,其中多数案件与游戏的知识产权、合作的分成比例、分成的支付情况有关。

梁平认为,很多争议出现都是因为合作效果,合作协议签署在前,而合作效果不可预判。梁平建议,合作双方采取较为灵活的协议,同时定期沟通协商,适时调整合作;另外,不管是授权方还是被授权方,都应该尊重规则,按照协议办事。

目前,我国游戏企业与国外游戏企业也存在大量授权合作,产生的纠纷同样不少,而且情况更为复杂。

“海外游戏授权合作中的纠纷非常多,涉及到分成比例、监修条款、发行区域、数据后台查验、游戏版号、知识产权等很多方面。海外大部分国家,包括日本、韩国等地,著作权都不是必须登记的,所以很多游戏的权属一直存在风险。”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孙磊表示。

“海外授权方通常非常强势,国内游戏企业通常没有太多余地。签署合同时我们都会提示风险,但外国企业经常直接拒绝修改,我们改10条,力争后可能勉强留下两条,国内大部分企业根本看不出风险,出了事就只能背锅。”孙磊介绍。

孙磊认为,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目前国内游戏企业主要强在研发和发行上,而国内游戏市场积淀不足,导致需要从国外引进一些IP,受制于人,需要等到游戏产业更加成熟才能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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