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微动态丨多地更新峰谷电价政策 价差扩大打开储能等产业空间
(相关资料图)
近日,上海更新了峰谷电价政策,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最高可上浮80%。据记者统计,近两个月河南、江西、湖北等地也纷纷调整了峰谷电价政策。
公用事业研究人士认为,尖峰电价和低谷电价上下浮动比例更高,意味着峰谷电价差进一步拉大,为储能、煤电灵活性改造等市场打开更多盈利空间。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针对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夏季(7月、8月、9月)和冬季(12月、1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5%。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0%。
另据《通知》,针对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用电,夏季和冬季高峰时段电价也将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45%。相关价格调整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湖北、河南、江西、河北等地也在近期进行了新一轮峰谷分时电价机制调整。不同地方认定的电力高峰时段和浮动范围略有不同。例如,湖北认定每年用电高峰月份仅有4个月,但根据基础电价浮动比例系数,湖北夏季和冬季尖峰电价由上浮80%调整为上浮100%,低谷电价则由下浮52%调整为下浮55%。
江西规定,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低谷电价时段下浮50%,较此前上下浮动幅度扩大了2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对于进行新一轮分时电价调整,各地均明确表示,这是为了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江西还提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国泰君安环保团队认为,迎峰度冬用电保供压力较大,电价峰谷价差拉大将促进电源侧火电灵活性改造,以及用户侧储能需求加速释放。具备低温烟气脱硝技术的企业、储能项目建设企业相对更被市场看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