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大额对外担保 监管追问富烯科技
在实控人颜奇旭、相小琴夫妇的带领下,常州富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烯科技”)也将目光盯向了A股资本市场,公司拟科创板IPO募资4.03亿元。近期,富烯科技对外披露了一轮问询回复意见,公司实控人大额对外担保事项果然遭到监管层追问。而富烯科技的解释能否获得监管层的认可,目前还尚不可知。
实控人对外担保额4.1亿
(资料图)
招股书显示,富烯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石墨烯散热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以高导热石墨烯材料为主的热管理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华威集团直接持有富烯科技47.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颜奇旭、相小琴各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威集团12.5%的股权,二人为夫妻关系。YAN HANJING(颜翰菁)、YAN HANLIN(颜翰琳)、YAN HANLI(颜翰莉)三人各持华威集团25%的股权,三人均系颜奇旭、相小琴之女,上述五人合计持有华威集团100%股权,通过华威集团、华威富烯合计控制公司53.82%的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华威集团、颜奇旭、相小琴存在对外担保情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债务本金合计为4.1亿元。其中向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合计为3.86亿元,向非关联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合计为2382.5万元。
此外,颜奇旭为常州华日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常州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签署《资产收购协议》中常州华日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下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IPO公司实控人存在大额对外担保也有一定风险,如果被担保企业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下降,导致到期债务无法顺利偿还,则实际控制人可能需要履行担保义务,从而承担相应债务。
富烯科技实控人大额担保事项也遭到了监管层追问,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前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负债及其他承担义务的情况,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信情况,量化分析前述担保、负债等是否影响发行条件。
7月27日,富烯科技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非关联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为解决自身融资需求以互保形式而为中航港建设提供担保;二是因未偿还借款为陆×兆及杰瑞米提供担保。
报告期货币资金波动大
报告期内,富烯科技货币资金也出现了较大波动。
数据显示,2020-2022年,富烯科技账上货币资金分别约为4148.54万元、390.43万元、2319.15万元,波动较大。盈利能力方面,报告期内,富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35亿元、2.31亿元、2.62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296.05万元、2166.8万元、4083.66万元;对应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168.66万元、2066.52万元、3771.93万元。
在一轮审核问询中,上交所就曾要求富烯科技说明货币资金与公司经营规模的匹配性,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小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何支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方是否存在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况。
7月27日,富烯科技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21年下半年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由于客户销售回款存在90-120天的回款周期,2021年末应收账款较2020年末大幅上升,同时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较大,导致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另外,报告期各期,富烯科技其他货币资金分别为333.77万元、0、534.99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13.45万元、411.69万元、244.1万元。
对此,上交所也要求富烯科技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的明细构成,与银行承兑汇票等的勾稽关系,说明2020年末其他货币资金金额超过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富烯科技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2020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金额超过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系其他货币资金中还包含了质押贷款下期还款利息保证金26.25万元。
此次科创板IPO,富烯科技拟募资4.03亿元,投向超高导热石墨烯膜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拟投入募资1.7亿元、1.28亿元、1.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