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鹰美团终止收购无锡优拓60%股权 财务顾问国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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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无锡优拓(835616)发布关于终止收购报告书事项的公告。
无锡优拓于2022年10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无锡优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收购方海鹰美团(广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转让方李宝麟、杨睿、南京光辉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宣资源一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永宣资源二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永宣资源三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李宝麟持有的公司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0%,受让杨睿持有的公司61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25%,受让南京光辉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74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43%,受让永宣资源一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1,12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8%,受让永宣资源二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9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0%,受让永宣资源三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88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82%,收购完成后,收购方持有公司6,055,500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60.555%。
无锡优拓表示,公司与收购方就上述收购事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收购方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均已出具相应的文件。由于预期本次交易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为切实维护多方利益,经过与交易双方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讨论,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收购事项。转让方与收购方于2023年8月18日协商终止本次收购事宜,并签署终止收购协议,经双方协议一致,收购方终止收购无锡优拓,不再继续收购转让方持有公司的任何股份。双方确认并同意,自《终止收购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收购方终止收购无锡优拓,收购方与转让方签署的有关本次收购事项的《股份转让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均终止履行,有关各方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均告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无锡优拓指出,本次收购事项的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截至公告披露日,收购方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自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8月18日期间,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任何变化,股票未发生过交易,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宝麟、杨睿。本次终止收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2年10月13日,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优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显示,国融证券接受收购人的委托,担任本次收购的收购方财务顾问,对本次收购行为及相关披露文件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出具财务顾问报告。